应聘条件
1、所学专业: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
2、要求: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中共党员
一、应聘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恪守工作纪律,身心健康。
3.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敬业、奉献和团队精神,实事求是,踏实肯干。
4.具备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学科背景、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
5.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具有就业派遣资格,非京生源应届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 30 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 35 周岁。留学回国人员须符合留学人员进京落户条件。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的要求。
二、人才类别及岗位需求
辅导员岗位
1.招聘对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中共党员。
2.岗位需求(见招聘系统)
3.薪酬待遇
按照现行的国家、北京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人事处按照公布的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的简历进行初筛,学生处进行复核,确定初试人选,并进行资格审查。
2.部门初试。学生处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初试,初试采取笔试、面试、能力测试等多种方式进行,对应聘人员的初试情况进行排名,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复试人选(若实际结果不足1:3的,以实际人数为准)。
3.学校复试。学校统一组织笔试、心理测试、专家评审及面试工作,笔试围绕岗位需求,突出行业、专业和岗位特点进行分类命题;笔试、心理测试结束后,进行面试答辩。学校聘用委员会依据考生笔试、心理测试、专家评审和面试表现等综合情况,对所招聘岗位在全校范围内分别进行排名,在核定的招聘岗位总量内确定拟聘人员。
4.身体检查。安排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阅档复查。通过阅档等形式对拟聘人员的基本情况和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及考察。
6.确定聘用人选并公示。根据复核和体检结果,经学校研究确定最终聘用结果,并进行公示。
7.签订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
1.请登录北京服装学院招聘系统(网址:www.edu.cn/bift)录入个人信息。
2.报名截止日期:2022年8月31日。
五、其他说明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2.应聘人员应按照我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公开招聘各项工作,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的,取消资格。
3.从资格审查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因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4.根据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变化,招聘程序中具体安排形式将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东街甲2号 邮编:100029
联系电话:010-64288355 联系人:袁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