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字〔2024〕35号
因工作需要,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开展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简介
岗位名称 | 岗位简介 | 岗位代码 | 人数 | 开考比例 | 学历 | 专业 | 其他 |
驾驶员 | 从事公务车辆驾驶工作 | 01 | 1 | 1:3 | 中专(高中)及以上 | 专业不限 | 持有B1及B1以上驾驶证,驾龄需满3年,近5年无重大交通肇事记录,3年内无记满12分记录。 |
事业单位考试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无违法犯罪记录,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招聘工作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512-55370822。
六、本《公告》由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55370822
附件:1.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
2.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
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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