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已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同时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s://hrss.henan.gov.cn/)、商丘师范学院网站(网址https://www.sqnu.edu.cn/)和商丘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s://rsc.sqnu.edu.cn/)。发布时间为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19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http://zhaopin.haedu.gov.cn/default.aspx?sid=25,进入“商丘师范学院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7月21日。应聘者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并据此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报名截止后,学校根据所收应聘材料及岗位需求情况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将在学校“人事处网页”(网址https://rsc.sqnu.edu.cn/)发布。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低于1:3,相应调减招聘岗位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s://rsc.sqnu.edu.cn/)公布。
(三)现场资格确认注意事项
1.有关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务必随时关注学校人事处网站。因本人忽略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现场确认时应聘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本硕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3.应聘者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4.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人员须有学生干部经历,并提供大学或研究生阶段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证明原件、复印件。须提交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组织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5.应聘“序号36—39”专业岗位的,须提交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组织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应聘人员资格不符,学校有权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人事处、学生处负责。应聘人员若需咨询,请直接与学校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侯老师 吕老师 朱老师
联系电话:0370-3109116
上述材料原件现场审验,复印件学校留存。若现场不能提供原件,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加考试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指导下,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闭卷,满分100分)
笔试满分100分,硕士研究生应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专职辅导员岗位笔试内容主要测验应聘者所需的公共基础知识和大学生教育管理相关知识,专任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主要测验应聘者对应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评价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s://rsc.sqnu.edu.cn/)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s://rsc.sqnu.edu.cn/)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笔试的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人事处网页(网址https://rsc.sqnu.edu.cn/)通知。
2.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专职辅导员岗位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任教师岗位以试讲方式为主(有特别强调专业技能要求的专业可增加实践操作环节,具体要求见学校人事处网站通知),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本专业领域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测试应聘者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校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s://rsc.sqnu.edu.cn/)公布成绩及排名。
招聘岗位人数与到场面试人数未达到1:2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若相关岗位与到场面试人数达到1:2(含)比例以上的,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应聘者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排序。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s://rsc.sqnu.edu.cn/)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由学校决定是否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空缺岗位由学校决定是否按同一岗位应聘者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经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上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